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1年间……(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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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燕芹.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1年间……(下)[J].中国司法,2002(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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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燕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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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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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接上期)1、就总体而言,证据保全类是以写公证活动为主。它通过写以公证员为主体的公证保全活动过程来证明所取证据具备了客观性、真实性的要素。通俗地说其证明方式是所谓的以“我”的生效为先。而合同协议类则以写认定结论为主。它通过认定合同协议本身已具备了生效要素而证明其合法、生效。它的证明方式是以“它”的生效主为。2、这种不同的“我”“它”角度切入的证明方式在格式内容上的具体差别为:(1)证据保全类公证书说明的是公证活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保全类公证书在交待公证事项时都会讲明办证的原因、目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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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效 要素式公证书 公证活动 公证员 合同 证据保全 取证 总体 方式 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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