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清理旧法规“自裁”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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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永晨.重庆市清理旧法规“自裁”收费项目[J].政府法制,2009(7):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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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永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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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召开各区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执行今年年初开始施行的两部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这两部法规要求,重庆市各级政府应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施行10年以上的政府规章和施行5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政府施行多年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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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庆市政府 地方性法规 收费项目 清理 政府法制工作 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 行政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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