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 毁“神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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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慧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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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承德市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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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12目24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隆化县医院原院长郑选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赃款113.6万元.此前,隆化县纪委已开除了郑选清的党籍.郑选清是当地的名人.他六十年代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参加工作后,业务出色;工作肯干,在基层行医治病,救了无数的人,赢得人们的尊敬.他成功地完成了断指、断臂再植,有了“妙手神医”、”郑一刀”的美誉,他的事迹登过《人民日报》,被地方政府视为人才和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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