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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保走向“上不封顶”
作者姓名:戚庆燕
摘    要:每年6至8月,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合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关 键 词:高温天气  津贴  北京  工作场所  用人单位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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