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形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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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永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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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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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陆桂明是吸毒分子,某天他到某地一个公共汽车总站,刚好有一辆公共汽车到站,乘客已全部下了车,只剩下司机及一名售票员。当司机正想调头开车走的时候,陆毒瘾发作,即窜上这辆公共汽车,采取伪装取械和语言威胁的手段,抢劫司机的人民币七十元,然后下了车。 [分歧与评析] 对陆桂明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263条列举的加重型抢劫罪之一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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