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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主体防范与客体防范相结合
引用本文:明亮,杜建琼.反腐败:主体防范与客体防范相结合[J].中国检察官,2000(5).
作者姓名:明亮  杜建琼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摘    要:当今世界,无论是标榜自由民主的西方国家,还是正在着力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被各种腐败现象所困扰。腐败就象毒瘤,紧紧地附着在社会肌体的各个部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损害。腐败不除,事业难兴。但采取何种措施才能达到遏制甚至根除腐败的目的呢?笔者认为,中国的腐败现象具有中国特色,它的产生一是因权力主体主观上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思想变质而行为堕落。二是与权力失去制约、单位制度、运用法律惩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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