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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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宫万路,颜战克.论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的完善[J].中国检察官,2000(4):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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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宫万路 颜战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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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北大法学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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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对自己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权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这一问题,各界已进行了很多讨论,但尚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本文试对现行体制下检察机关自侦权的完善加以探讨。 一、我国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分析 (一)对职务犯罪侦查重视不够,定位不准。有些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偏差,如强调稳定第一,甚至认为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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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自侦权 侦查权 办案联系制度 职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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