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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相杰,晓波.对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00(6).
作者姓名:相杰  晓波
作者单位:河南省浚县人民检察院 (相杰),河南省浚县人民检察院(晓波)
摘    要: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杨某于某日凌晨到某所在饲料厂办公室行窃,未找到现金,即将厂长办公室抽屉中由附近养鸡专业户所打的欠该厂饲料款欠条三张窃走,(欠款总额为6.9万元),其中一张是张辉所打,欠款4万元。杨找到张辉说:“我把你欠饲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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