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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闻规则初探
作者姓名:贺伟军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反传闻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一个重要法则,它最早起源于英国。1684年LORD JEFFREYS法官在判决中说,证人重述他曾听到的某人说过的话,不能作为证据。此后,这一原则一直为判例所沿用,成为英美法系的证据可采性原则下的一个重要规则。在我国,对传闻证据探讨较少,在司法实践中,也未对此与其他类型的证据加以区分,因而研究传闻规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据立法不无益处。

关 键 词:反传闻规则  证据法  传闻证据  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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