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金文中狱讼模式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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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全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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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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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周秦时代狱讼制度的演变——以出土文献资料为中心”成果,项目批准号:12YJC8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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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周时期,在位者可以在必要时直接对人施以刑罚,也可以在受理狱讼之后对人实施刑罚处罚。人们因田土类细故而生争端,也有可能通过狱讼之途径解决。就通过狱讼的途径解决纠纷而言,争端各方需寻求共同认可之人作为裁决者,在两造具备、各方陈述其主张和依据之后,裁决者核实相关事实并依据通行的观念、原则、先例或者惯例等对纠纷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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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文 狱讼模式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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