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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摘    要: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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