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 著作权的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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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刚.琼瑶诉于正 著作权的较量[J].中国审判,2015(2):5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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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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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影视作品的制片者而言,更需全面审视拍摄内容的合法性,绝不应抱着侥幸心理,试图以剧本编写及影视作品拍摄行为的机械性划分摆脱就剧本创作侵权情形的责任承担,或以不知情为由试图逃避法律追究,不顾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侵权行为发生、发展及侵权影响的扩大化;那些认为侵权成本远低于基于侵权行为所能获取的收益,而以利益衡量的方式面对法律铤而走险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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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人 侵权行为 法律追究 影视行业 侵权人 文化行业 《红高粱》 专有权利 辅助人 侵犯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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