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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约谈制度及其规范化构建
摘    要:行政约谈作为一种新型的柔性执法方式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的出现和发展既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又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诉求。行政约谈本质上属于柔性执法的范畴,是一种独立的新型行政行为,具有成本效率、民主平衡、法治理念三方面的价值功能,但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亟须进行规范化构建。在行政约谈制度规范化过程中,重点在于明确约谈原则,难点在于健全约谈程序,关键在于完善约谈的监督与救济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将行政约谈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使其成为行政管理活动领域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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