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韵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关 键 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五保供养工作  人民政府  部门主管  国务院  第三条  区域内  生活  总则  村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