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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后遗症”——对原武汉市电车公司职工杨启杰被除名一事的调查
引用本文:潘荷花.见义勇为“后遗症”——对原武汉市电车公司职工杨启杰被除名一事的调查[J].工友,2006(12).
作者姓名:潘荷花
摘    要:原武汉电车公司职工扬启杰在海口市寻亲期间,突遇一歹徒杀害一位民警,遂以最快的速度抢救遇害民警……为破案,海口市公安局要求扬启杰暂留海口协助调查,期间达200多天……然而,这200多天却成了扬启杰的灾难——单位以“累计旷工达255天”为由将他除名,尽管海口市公安局多次出具证明材料。如果见义勇为的后遗症如此之重,将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导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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