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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唆犯和共谋犯在英美的“特殊”位置谈起
作者姓名:李双丽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    要:英美刑法中并不把教唆犯和共谋犯视为共同犯罪的范畴,而是单独评价。这种看似特殊的理论体系固然有其特定社会需要的考虑,但是也为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发。本文通过分析大陆法系共同犯罪理论的新动向,认为:在实质意义上,犯罪永远是个人行为;共同犯罪只是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实存,我们更应该重视共犯独立性说,从属性更多只有量刑意义,这对于现在猖獗的有组织犯罪也是一种积极的应对。

关 键 词:教唆犯  共谋犯  正犯  共犯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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