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警家属如何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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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民警齐某 1985年 10月 9日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其妻朱某于 1989年 11月 17日诉至某区人民法院,该法院于 1991年 5月 30日作出判决,宣告齐某死亡。 1999年 11月初,齐某家属向我局提出索要齐某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子女抚养费。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 内蒙古 乌海市乌达分局 乌海市乌达分局: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人民警察给予死亡抚恤,有三种情况: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人民警察病故,其死亡性质由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因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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