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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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0年代末以来,公安、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1999年 9月,公安部组建了由治安管理局牵头,禁毒局、监所管理局参加的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工作协调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公安机关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吴明山任协调组组长。 1999年 12月的全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来自公安系统的 20个集体、 46名个人受到表彰。 2000年 4月 28日,公安部又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做好预防控制艾滋病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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