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补偿形式——对意识形态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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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永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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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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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意识形态必有其生发的深层社会根源,这一根源就是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矛盾。针对社会矛盾这一结构性创伤,人类需要寻找弥补创伤的观念形式,此即意识形态。人的超越本性和想象能力对意识形态起着促生作用。意识形态是社会矛盾的一种补偿形式,这从神话、宗教和现代意识形态中可以清楚地领略到。在现代社会,意识形态常从事实解释、价值目标、实现策略等方面,展现着应对社会矛盾的方略,这更体现了意识形态如何作为社会矛盾的补偿形式。由此,意识形态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得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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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识形态 社会矛盾 补偿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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