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规范城市低保推出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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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龙举 秦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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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修武县民政局(徐龙举),河南省修武县民政局(秦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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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实行调查前告知制度。县民政局接到低保申请材料后,于10日内入户调查核实,对已保对象的家庭情况每半年复核一次。在调查复核前5天,由城镇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民政所按县民政局要求向申请(已保)对象送达调查前告知书,通知申请(已保)对象按规定时间在家等候调查。凡拒不配合调查或无故不按通知时间在家等候调查的,县民政局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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