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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之评析
作者姓名:李声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所确立的重要制度之一。它适当吸收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和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各自优点,从而创立了有我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可谓立法上的一大创举。但它同时也有自己的缺陷,如法条矛盾,规定比较僵化等等,这一切都有待于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解决

关 键 词:新《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制度  优点  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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