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医学伤情鉴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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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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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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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在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办理的涉及人身伤害的各类案件中,故意伤害案是最为常见的案件之一。故意伤害案有轻微伤、轻伤、重伤及伤害致死四种结果,而这四种结果均须由法医学鉴定人依法作出鉴定后,方能成为办案的依据。其中法医学鉴定人作出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称为伤情鉴定,不同的人体损伤程度将导致行为人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处罚,也直接关系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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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故意伤害案 临时伤检 损伤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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