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底批判人民律師工作中的資産階級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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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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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律师制度是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組成部分,它和政治、法律观点和适合这些观点的政治、法律制度等上层建筑一样,都是按照統治阶級的意志建立起来,并为統治阶級的經济、政治利益服务的。在資本主义社会和国民党統治时期的旧中国,反动統治阶級为了蒙騙劳动羣众,最常見的手段之一,是把律师制度涂抹上一层玫瑰的彩色,否認它們的律师制度是阶級孶墓ぞ摺1偃缢鼈兂Uf它們的律师是“真理的公仆”、“真理的捍卫者”、“不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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