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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单纯交付
作者姓名:刘琳琳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背书转让是票据转让的基本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更为简便的单纯交付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而通过票据外的转让方式转让票据,如通过公司的合并、继承或民法上一般债权转让方式转让票据,虽然也能发生票据权利转移的效果,受让人也能取得票据权利,但受让人在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时,应举证证明其实质权利的存在,因而不能成为票据转让的主要方式.

关 键 词:适用范围  法律效力  背书连续
文章编号:1671-6701(2008)02-0121-02
修稿时间:20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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