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的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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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幼伦,孙霞. 论民法的基本原理[J]. 行政与法, 2002, 0(7): 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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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幼伦 孙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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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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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即将制定民法典,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坚持什么样的立法指导思想?即以什么作为民法学体系 所体现的精神?这就要研究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理。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研究甚少,往往更多的关注具体的民法规范。笔者在此想谈一下自己对“民法的基本原理”这一宏观问题的认识。通过对民法的性质、总则及具体民事制度的分析,说明“意思自治”成为民法基本原理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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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原理 意思自治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2)07-0075-04 |
修稿时间: | 2001-12-31 |
On the basical principle of civi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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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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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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