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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选任制的缺陷刍议
作者姓名:陈卫东  石献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北京100872(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石献智)
摘    要: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判长选任制的初衷是积极的 ,但却存在诸多缺陷。首先 ,其选任程序同合议庭的特点及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之间有矛盾 ;其次 ,选任出的审判长是临时的还是固定的、是一种职务还是一种资格、权力是大于还是等于合议庭其他成员等并不明确。最后 ,推行审判长选任制的理由并不充分。

关 键 词:审判组织  合议庭  审判长  选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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