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遗产案,一场法律与家规的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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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庆波.侯门遗产案,一场法律与家规的较量[J].法律与生活,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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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庆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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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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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律上,父亲去世,其女儿作为第一顺序财产继承人是我国<继承法>所明确规定的.
在情理上,在一个大家族中,逝者的两个女儿岁数不大、阅历不深,最大的女儿刚刚29岁,逝者的父母已然仙逝,逝者与前两任妻子均已离婚,又无法律意义上的现任配偶.此时,后事交由家族的长者处理似乎更加符合中国人的家规习俗,合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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