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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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J].中国民政,2013(4):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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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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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造成了不良后果。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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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办公厅 救助制度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疾病 构建和谐社会 医药卫生体制 人民群众 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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