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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仁的遗产应由谁继承?
引用本文:刘德权.李广仁的遗产应由谁继承?[J].河北法学,1985(3).
作者姓名:刘德权
摘    要:原告李家玉(又名赵昌海)系赵文财的次子.赵文财幼年随母王氏改嫁到被继承人李广仁家,由李抚养长大.后王氏又生女李桂花和被告李桂香.李桂花因病早年夭折.李桂香1959年参加工作后,即每月给李广仁八元生活费,直至李广仁去世.李广仁夫妇生前商定,房屋夫妻每人一半.王氏由赵文财负责生养死葬,在王氏死后,由赵继承其名下的半边的房子.李广仁名下的半边房子由李桂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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