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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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朝晖.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律界定[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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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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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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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携带凶器抢夺,依法应认定为抢劫罪。凶器应当是指杀伤力较大,能让人产生畏惧心理的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菜刀、水果刀等。携带凶器应包括将凶器显露在外部和暗藏凶器两种形式。携带凶器抢夺转化型抢劫罪既遂和未遂的界限应以行为人是否已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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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携带凶器 抢夺 抢劫 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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