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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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三中,马贵鑫.互助县[J].党的生活(青海),2008(5):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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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三中 马贵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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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宁市城东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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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司法重在“和”“和”不仅是中国人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也应当成为现代法官审理案件追求的最高境界。“和”要求法官必须保持平等宽容的心态。在办案中。法官虽然高坐在审判席上,但要把心态放低,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要求。当然,“和”并不是要回避矛盾,法官要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注重释明法律,查清案件事实,讲究方式方法。进行法律和事实分析,使当亭人胜败皆明,而不再执着于利益之争,最终达到案结事了。总之,法院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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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助县 案件事实 人生境界 回避矛盾 法院工作 群众满意 当事人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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