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产权房的物权变动——以法院裁判引起的物权变动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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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宇翔.农村小产权房的物权变动——以法院裁判引起的物权变动为视角[J].法律适用,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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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宇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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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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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物权法》第28条确定了基于法院法律文书而发生物权变动的情形。此规定从宏观上考虑了法院在解决纠纷中可能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的实际情况,很好地缓和了物权变动公示要件主义过于严格的缺憾,值得肯定。但从微观层面看,因法院裁判而引起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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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经济组织 人民法院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物权法 物权效力 生效法律文书 集体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物权变动 产权房 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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