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卖房炒股稿酬收入都须申报个税
摘    要:北京市地税局发布消息,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市民应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向地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明确年收入满12万元并不仅限于工资和奖金,还包括炒股收入、稿酬、偶然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等。

关 键 词:纳税申报  年收入  稿酬  炒股  卖房  北京市地税局  地税部门  偶然所得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