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中的工人参与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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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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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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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基于自利行为的内在冲突客观存在.为解决冲突可能诱发的双方福利损失,劳动关系理论大师,如邓洛普、桑德沃和安德森等,所提出的劳资关系调整模型均认为集体谈判是舒缓劳资冲突、促进劳资共赢的有效制度.我国学者对集体谈判运行机制尽管存在策略性差异,但对集体谈判有助于劳资关系调整的共识还是广泛存在的,对其在劳资关系调整中的作用也是充分肯定;正因为如此,1994年的《劳动法》、2001年的《工会法》和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对集体谈判的有关问题都有专门规定.这说明,尽管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时间不长,但集体谈判在制度层面还是得到了充分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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