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银行能用我们的预付款冲抵贷款吗?
摘    要:锦州市某制剂厂唐潜问: 1994年,我厂因设备改造,急需要换一台5吨的蒸气锅炉,葫芦岛市某金属加工厂听说后,主动与我厂联系,说他们有加工压力容器的能力,并保证按期交付,因其价格较便宜,又能尽快交货,因此我们于同年7月9日与他们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约定在当年的10月1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我们即按约定将预付款10万元汇入该厂的帐户。合同到期后,对方未能交货,当我厂派人前去了解情况时,才发现该厂并没有生产压力容器的能力,而是外委给其他单位加工,从中牟利。对此,我们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该厂返还预付款,该厂告知我们,他们并未得到预付款。经我们到汇入行某工商行查询,才知道该厂因欠银行贷款30万元,在我厂的预付款汇入该行后,被银行直接扣下冲抵其贷款了。我们与银行交涉,说明我们与该厂的合同已解除,这笔款应还给我们,但银行认为款已汇到该厂帐户,所有权已属该厂,银行有理由扣下,因此拒不同意归还,我们多次交涉都无结果。请问银行的作法有道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