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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造假“无侵害主体”也应受法纪问责
作者姓名:刘峰
摘    要:这是对无可奈何的实际情形有感而发的一个议题,即“无侵害主体”假新闻和虚假报纸发行量的现象屡屡发生。“无侵害主体”假新闻辨析

关 键 词:侵害  问责  法纪  媒体  报纸发行量  新闻辨析  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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