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事请求保全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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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珉.我国海事请求保全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之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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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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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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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扣船制度是海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一项制度,也是海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存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分,扣船制度在大陆法系中被视作财产保全处分,而在英美法系中则发展成为对后世颇具影响的对物诉讼制度。我国《海事诉讼程序特别法》不论是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借鉴了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对物诉讼的优点为我所用,兼顾了我国海事诉讼的实际,又很好地做到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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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请求保全 扣船制度 对物诉讼 对人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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