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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新加坡鞭刑
引用本文:良言.恐怖的新加坡鞭刑[J].中国保安,2004(24):14-15.
作者姓名:良言
摘    要:读者也许还记得,1993年,一个15岁的美国学生迈克菲和他的一班朋友,肆无忌惮地破坏公路交通指示牌,在80多辆轿车上喷漆涂鸦。新加坡法官宣判鞭打6下、监禁4个月。这起案子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美国媒体对自家男孩将在新加坡被“残酷的亚洲人”剥下裤子鞭打勃然大怒,闹得满城风雨,还惊动了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出面,恳请王鼎昌总统赦免这个少年。在内阁讨论之后,吴作栋总理最终劝请总统把鞭刑减至4下。在多数赴新加坡留学或工作的介绍资料上都注明“一举一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还特别提到鞭刑。新加坡的鞭刑在全世界“恶名远扬”,据说甚至有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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