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以事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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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权威.浅谈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以事立案[J].中国检察官,2006(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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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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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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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以事立案的适用条件(一)法律要件。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暂不明确。(二)侦查必需。一是案件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手段获取;二是如不迅速立案,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三是如不迅速立案,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二、以事立案对反贪工作积极作用(一)有利于合法、充分利用侦查手段。以人立案始终以“不破不立”为原则,仅以初查取得的证据不足以立案。但是,不立案就无法使用侦查措施进一步调查取证。针对此情况,在符合条件时大胆采用以事立案,在不惊动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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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事立案 犯罪侦查 贪污贿赂 职务 法律要件 犯罪嫌疑人 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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