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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五大弊案 涉嫌五项大罪
摘    要:台检方特侦组是以陈水扁涉嫌侵占公有财物罪、诈领财物罪、利用职务收贿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法、“国家机密保护法”等五大罪名,且与共犯有串证之虞等理由,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岛内检调人员认为,无论陈水扁如何狡诈,一切都靠证据说话。岛内舆论认为,证据确凿,陈水扁想脱罪很难。台湾媒体也认为,特侦组首批将针对“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土地开发及南港展览馆收贿案件侦查终结。侵占“机密外交”款项案及金控汇款等部分,将留待下一批持续侦办。

关 键 词:陈水扁  国家机密  侦查终结  土地开发  反洗钱  保护法  展览馆  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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