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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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办发[2015]1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9月9日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进一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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