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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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办发[2015]15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4]48号),现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遵循立法法确立的各项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立法方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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