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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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城、临汾、长治、晋城市文物局:《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琐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收集编制管理办法(暂行)》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复,并经省法制办备案。现正式下发执行。请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工程管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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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文物局 工程管理 建筑保护 山西南部 管理制度 早期 山西省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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