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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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协议》)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正确确定《早期收获协议》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巴基斯坦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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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原产地规则 自由贸易区 巴基斯坦 自由贸易协定 进口货物 经贸往来 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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