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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理念
引用本文:韩龙.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理念[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1):134-151.
作者姓名:韩龙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07年国家法治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重心(批准号:07SFB204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银行业监管的理念是银行业监管的科学根据和精神支柱。银行业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主要体现为银行业所具有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传送带"和作为支付清算体系支撑者所具有的负面外溢效果。防范和化解这类风险和效果非监管莫能奏效。同时,银行业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需要借助监管保护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此外,银行本身经营中所具有的高杠杆性与期限失配的资产负债结构也使得监管更加必要和正当。以此来审视我国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我们亟须在深化监管理念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完善。

关 键 词:监管理念  系统性风险  货币创造  支付清算体系  信息不对称  高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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