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电子物证技术提取手机中的照片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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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邓 赵新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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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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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件简介 2008年6月10日,淄博市某区居民陈某报案称:其丈夫王某于6月9日出门后失踪。经侦查发现,王某被一郎姓男子骗至其经营的炸鸡加工厂处杀害。现场由于发现的晚、厂区空间大、物品杂、日常又有工人上班,使勘验工作进展异常艰难,除在厂区一库房角落处提取到1部手机及1张SIM卡外,没有提取带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和生物检材。根据调查访问和对手机的预检,判断该手机主人为死者王某。于是将该手机带回实验室对其进行电子物证检验,运用了多种电子物证技术提取和常规的拍摄技术,提取到手机拍摄的含有死者王某头颅和躯干等肢体分离及1把带血匕首的照片共15张。专案组利用这些照片迫使犯罪嫌疑人郎某迅速交代了其杀害王某、肢解尸体、使用王某手机拍照、焚烧尸块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杀害王某后将其阴茎割掉所隐藏的地点,还供认了一起2006年杀害我市无业人员高某的积案。至此,两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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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物证技术 手机照片 提取方法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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