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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二个家
引用本文:李亭.我的第二个家[J].天津检察,2008(2):67-67.
作者姓名:李亭
作者单位: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6年,我离开了温馨的“象牙塔”,来到远离故乡千里之外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现了成为一名职业法律人的梦想。

关 键 词:“象牙塔”  检察院工作  职业法律人  和平区  天津市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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