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选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程序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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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卫明,王胜.冲突与选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程序适用[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2):7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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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卫明 王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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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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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和解司法实践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而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目的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但是,该程序对和解案件范围的限定没有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案件的特殊性,将引发新法实施后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与新法规范的冲突。协调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工作与新法和解程序之间的冲突,应在法律框架内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和解范围、程序作扩充性解释,以充分发挥刑事和解机制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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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刑事和解 当事人立场 未成年人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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