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判断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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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丰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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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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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判断,包括了事实判断和法律判断。简单案件中的司法判断是一种规定性判断,而疑难案件中的判断则是一种反思性判断。在司法判断过程中,关于案件事实的判断要以事实的查明为基础,而关于法律的判断则要经历融贯性、修辞学和后果主义论证,所以,它是一种理性的判断。最后,司法判断并不是判断者的独断,而是一种具备"扩大的见地""再现性思维"和"共通感"的主体间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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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 判断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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