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犯罪嫌疑人出借刀具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王志先.犯罪嫌疑人出借刀具的行为应如何定性[J].内蒙古检察,2004(1):52-54.
作者姓名:王志先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3年6月,犯罪嫌疑人张伟、唐敬森,在收购废品中与被害人张仁新因竞争而发生了冲突,便心生歹念,欲对张仁新进行报复、排挤。二人经预谋,花钱雇请重庆来沪无业人员徐永文(在逃)纠集人员对张仁新实施伤害,决定用刀砍断被害人张仁新一条大腿。他们将此计划告诉了犯罪嫌疑人盛玉明,让盛在

关 键 词:犯罪嫌疑人  出借刀具行为  共同犯罪  过失犯罪  危害结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